2021年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1-10-09

为满足滨海新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对消防应急救援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辖区消防灭火救援战斗力,切实发挥政府专职消防员作为应急救援队伍有效补充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公安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滨海新区政府批准,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招收事项如下:



一、 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招聘报名条件


工作部门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报名条件

名称

招聘总数

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99

政府专职消防员

99

需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1年3月15日-2003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适合男性工作

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2周岁(1989年3月15日-2003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适合男性工作

持有A1、A2、B2地方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3月15日-2003年3月15日之间出生);适合男性工作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无先天性心脏病、无精神疾病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无纹身、无烟烫。

4、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身体条件,应具有适应集体生活、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热爱消防事业,责任心强,自愿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6、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7、具有符合职业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无其他不适应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情形。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3、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不能通过政审的人员;

6、不服从准军事化管理的;

7、个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在各级招录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

9、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10、患有重大疾病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11、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 岗位职责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后需经过专业的消防培训和考核,从事灭火救援、消防车驾驶等工作,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要求24小时驻勤,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采取上20天休10天或上10天休5天不定时工作制度。工作期间包吃住。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都须遵守消防队伍各项规章制度,所招录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不具备执法资格。




三、 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发布公告

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通过海河人才网:www.haiherc.com(建议PC端登陆)和“海河人才”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式

1、名链接:海河人才网(点击进入,建议PC端登陆)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9:00至3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2021年3月16日9:00至3月26日16:00

3、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45元/人,未按时缴费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4、报名相关事项:

(1)报考人员在进行报名时,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考申请之前仔细检查个人填报信息和报名条件是否符合,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重新报考。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红、蓝、白三种颜色之一)、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本人驾驶证等,依照报考岗位的报名条件,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以内,务必按要求上传至相应位置,并选择图像大小至合适位置。

(3)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填报的报名信息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4)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消息并保持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或现场资格审核所产生的问题,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5)根据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减免考务费。

办理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3月25日至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到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四、 实际操作、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实际操作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实操时间和地点:待定,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3、持有A1、A2、B2地方驾驶证的考生参加实际操作。

4、报考人员参加实操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驾驶证原件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实操测试。

5、实操测试成绩查询:测试结束3天后,在海河人才网查询。

6、实际操作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视为不合格。

实操测试不计入总成绩,实操测试项目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体测环节,不合格者则按照报考该岗位的其他报名条件进行初审。非招聘单位原因,未参加实操的报考人员,视为不满足该报名条件,考务费不予退还。


(二)体能测试

1、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待定,以打印准考证为准。

3、体能测试项目:100米跑、仰卧起坐、俯卧撑。具体参照标准详见附件1。

4、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体能测试。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不予退还。

5、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6、体能测试成绩查询:体能测试结束3天后,在海河人才网查询。


(三)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含身份证,户口本(非本市户籍可不提供户口本原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近期本人红底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个人征信报告,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原件,有驾驶证的需本人携带驾驶证原件等,统一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2、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人,领取面试准考证,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4、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待定,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5、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缴纳面试考务费或未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及格线为60分,100分为满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2、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不予退还。

3、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五、 总成绩的计算和发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体测成绩×60%+面试成绩×40%。

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测成绩保留整数,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以体测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 体检、考察政审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统一进行,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相关内容。

3、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没有影响录用问题的,由政审对象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展政审工作。


(二)考察政审

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不予录用。



七、 公示

对拟录用的人员将在报名网址:www.haiherc.com(海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 递补

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考生或考生自行放弃的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如出现并列情况,以体测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各环节递补且仅递补一次。



九、 录用、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安排,需服从组织分配,分配至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含特勤支队)下属各消防救援站工作,工作地点分布在滨海新区。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由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含特勤支队)组织岗前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予录用。试用期间发放全月工资的80%,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正式录用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约5500元/月。



十、 防疫要求

严格执行天津市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最新防控要求。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起“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1-体侧标准



政策咨询电话:022-63360890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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